中華民國105年10月11日起實施 類別 / 利率 / 摘要 年息% (固定) 年息% (機動) 備註 支票存款 無息 無息 (一)按月計息時以十二分一為準, 按日計息時以三百六十五分之一為準。 (二)基準利率與指數型房貸利率, 貸放利率只得加碼(不得減碼)。 (三)專案放款利率依照政府規定辦理。 (四)逾期違約金按規定辦理。 (五)定期存款單質借利率依照規定辦理。 (六)二個月比照一個月利率。 四、五個月比照三個月利率。 七、八個月比照六個月利率。 十、十一個月比照九個月利率。 活期存款 - 0.050 定 期 存 款 一個月 0.125 0.175 三個月 0.225 0.275 六個月 0.35 0.4 九個月 0.425 0.475 一年 0.65 0.68 二年 0.65 0.68 三年 0.65 0.68 儲 蓄 存 款 活期儲蓄存款 - 0.10 媒體薪資轉帳 活期儲蓄存款 - 0.12 一年 0.65 0.68 二年 0.65 0.68 三年 0.65 0.68 基準利率月調 - 2.056 牌告並按月調整 105.08.09 生效 基準利率季調 - 2.056 牌告並按季調整 105.10.11 生效 指數房貸基準利率 - 1.056 牌告並按季調整 105.10.11 生效 指數房貸月基準利率 - 1.056 牌告並按月調整 105.08.09 生效 郵政儲金二年期機動利率 (無住用房貸) 1.095 105.07.11 生效 基本放款利率 = 基準利率 + 4.41% 本會存款計息起算點:活期存款10,000元、活期儲蓄存款5,000元。 信用部存款轉靜止戶:存款餘額未達前項起息點金額,並經一年以上未有往來者,本會將該帳戶轉入靜止戶。 (本會房貸客戶,自即日起至98年2月13日止,受理申請放款利率由每季機動調整改為每月九日機動調整) 本資料僅供參考,實際利率以本行正式掛牌利率為準。
中華民國105年10月11日起實施
(一)按月計息時以十二分一為準, 按日計息時以三百六十五分之一為準。
(二)基準利率與指數型房貸利率, 貸放利率只得加碼(不得減碼)。
(三)專案放款利率依照政府規定辦理。
(四)逾期違約金按規定辦理。
(五)定期存款單質借利率依照規定辦理。
(六)二個月比照一個月利率。
四、五個月比照三個月利率。 七、八個月比照六個月利率。 十、十一個月比照九個月利率。
七、八個月比照六個月利率。
十、十一個月比照九個月利率。
定
期
存
款
儲
蓄
(本會房貸客戶,自即日起至98年2月13日止,受理申請放款利率由每季機動調整改為每月九日機動調整)
本資料僅供參考,實際利率以本行正式掛牌利率為準。